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2.“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表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在引入(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仆人”和“带着利百加走了”的含义清楚可知:“仆人”是指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3184节);“带着利百加走了”是指引入,也就是带到“以撒”那里,而“以撒”是指理性心智中的神性良善,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进一步解释。此处情况是这样:真理无法从主的属世层中被提升上来与其理性心智中的良善会和,除非通过都存在于属世层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被称为“那人”的属世层的神性真理必须指明道路并引路;而被称为“仆人”的属世层的神性良善则必须从把真理从属世层中带来,并将它引入理性心智中的良善。打个比方说,它们就像两个提升(真理)的翅膀。这些问题无法在此解释得更充分或更明白,因为一个人必须首先知道何为属世层的神性真理,何为属世层的神性良善;而这些都是后面以约瑟为主题的章节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
10436.“用大能和大力的手”表凭神性能力。这从“大能和大力的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大能和大力的手”是指神性能力(参看7188, 7189, 8050, 8069, 8153节)。这些话和此前那些话的含义从内义上的思路清楚看出来,即:尽管以色列民族的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事物,以至于他们的心智根本不可能被提升到更内层,但一个教会的代表仍能建立在他们当中,圣言仍能在那里写就,这些事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凭神性能力通过他们所感兴趣的那些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而与天堂的联系仍是有可能的;因此,一种与他们若同时对内在之物感兴趣将会有的情形相类似的效果是能够实现的。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前面关于该民族的说明(10396节提到的地方);通过他们的外在仪式,也就是内在事物的代表,凭主的神性能力而与天堂的联系是存在的(4311, 4444, 6304, 8588, 8788, 8806节)。
要知道,教会之所以为教会,凭的不是外在敬拜,而是内在敬拜;因为外在敬拜是身体的敬拜,而内在敬拜是灵魂的敬拜。因此,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不过是身体动作,因而是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敬拜。教会成员通过敬拜的内在事物与天堂相联系,对他们来说,外在形式充当内在事物可以停靠于其上的一个基础或层面,就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那样。当一切事物都像一座房子立于地基之上那样停靠时,一切都是完整而牢固的,整个人都被神性掌管。
古教会成员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代表性教会也是这个样子,因此被主接纳,这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对它的描述就包含在摩西的歌中(申命记32:3-14)。但这样一个教会不可能建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原因如前所述,即:他们的内层是污秽的,因而完全违背天堂良善和信之良善,也就是敬拜的内在事物。因此,当他们如此顽固地坚持他们要进入迦南地,而这相当于代表教会时,主规定,通过他们纯粹的外在代表与天堂的联系当变得可能。因为一切敬拜的目的是与天堂的联系,以及主通过这种联系而与世人的结合。这些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